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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兄弟自愿放弃百万遗产给妹妹 条件是不养爹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小迷糊
    2018-01-18 16:56:41    来源:新晚报   转载

    躺在病床上的 70 岁老人李刚不会想到,在自己古稀之年时,四名子女竟因将来谁照顾他的问题互相推诿,还特意起草协议。

    四名子女一致确认,他们母亲名下一处价值过百万的房屋由女儿一人继承,同意将该房屋变更到女儿的名下,其他三个儿子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,但前提条件是女儿必须独自承担李刚的晚年赡养和医疗救治责任。



    网络配图

    近日,当李氏四兄妹拿着这样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去公证处欲办理公证时,遭到当场拒绝。

    老人李刚有三儿一女,三年前,老伴去世,老人李刚独自生活,居住在使用面积 90 平方米的三居室内,该房屋登记在老伴的名下,始终没有更名。

    虽然冷清,但儿女们不时能来看看老人。然而,两年前,李刚突发脑出血,幸亏及时发现,抢救过来。

    但出院后的他生活不能自理,意识时而糊涂,需要人照顾。

    于是,四名子女李然、李乐、李湘、李南开始轮流照顾老爹,大家还算尽心。

    然而,兄妹各有家庭,常常首尾难顾。

    四人背着老爹召开家庭会议,决定由其中一人直接住到父亲家照顾。最终,大家决定,由居住条件不好的女儿负责照顾老人,女儿李然考虑再三同意了。

    四人起草协议,约定李乐、李湘、李南在李刚的有生之年,不承担赡养义务,完全由李然承担李刚的晚年赡养和医疗救治义务。

    老人的护理费、医疗费等由李然独自承担;作为补偿,三人同意待父亲去世后,自愿放弃对李刚居住的房产及 10 余万元存款,总价值百万元以上的继承权,由女儿李然独自继承。

    为了使协议更具 " 合法 " 性,近日,四人共同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。

    公正人员告诉他们,不能公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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